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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于 2017-03-05 17:43 已被浏览 2520

 日前,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旅游交通运输体系。

《若干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适应大众旅游时代要求、着力解决旅游业瓶颈制约和游客出游难点痛点问题的有效举措。文件凝聚了六部门的共同努力和众多专家学者的智慧,将推动新形势下交通运输业和旅游业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共同转型升级。

《若干意见》坚持需求导向,从当前我国快速崛起的大众旅游对交通运输新需求出发,提出构建“快进慢游”的旅游交通网络。依托高铁、城铁、民航、高等级公路等构建“快进”交通网络,提高旅游通达性和便捷性,要求通往4A级景区要有一种以上快进交通方式,通往5A级景区要有二种以上快进交通方式,并根据景区旅游接待规模确定公路建设标准;推进建设集“吃厕住行游购娱”于一体的构建“慢游”交通网络,因地制宜建设旅游风景道,根据旅游业发展要求建设自行车道、步行道等“慢游”设施,打造具有通达、游憩、健身、教育等功能的主题线路,支持红色旅游景区、民族特色村寨、风情小镇的旅游公路建设。通过加强“快进慢游”的旅游交通网络建设,更加方便游客出行,更加丰富游客的旅游体验。

《若干意见》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游客需求为导向,适应新需要、创造新供给。在增加旅游交通供给方面,增开旅馆列车等特色旅游专列,推出遗产铁路旅游线、精品铁路旅游线,开发适合旅游特点的特种观光列车;统筹开发利用公路沿线及自身资源,发展旅游风景道,形成有广泛影响力的自然风景线、历史人文线、红色文化线;支持发展海上邮轮旅游、内河游船旅游、水上游艇旅游,鼓励支持航运企业拓展邮轮旅游航线;鼓励开发空中游览、航空体验、航空运动,建设低空旅游产业园、通航旅游小镇等。支持运力闲置的客运班车向旅游包车转型。在改善旅游交通服务方面,鼓励机场、车站、码头等客运枢纽拓展旅游服务功能,高速公路服务区增设游憩、娱乐、购物等功能,鼓励在公路路侧富裕路段建设驿站、营地、观景设施和厕所等。在提升旅游交通服务质量方面,推进不同运输方式的客运联程系统建设,提高联网、联程、异地和往返票务服务水平,推广设立异地城市候机楼,推进空铁联运服务,完善全国汽车租赁联网,实现一地租车、异地还车。通过这一系列措施,为广大旅游者提供更加多样化、个性化和舒适性的产品和服务。这充分体现大众旅游时代,交通不仅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旅游业的发展也为交通运输业转型升级创造了新机遇新空间,旅游与交通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若干意见》高度重视旅游交通安全,着力强化安全保障,要求健全完善临水临崖路段、视距不良路段、陡坡急弯路段等特殊路段的安全保障设施。健全旅游客运驾驶员、船员培训、考核、监督机制,完善房车准驾制度,健全旅游交通应急预案,监督旅行社必须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游运输企业和车辆承接旅游团队,并签订规范的包车合同。

为进一步增强交通旅游融合发展的协调性和有效性,《若干意见》要求各省区市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建立健全交通旅游融合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建立交通、旅游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违法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共同开展试点示范工程。要进一步拓宽投资融渠道,鼓励整合旅游资源和土地资源实现沿线旅游交通运输和旅游资源开发一体化发展。“十三五”期间国家开发银行将提供不低于2000亿元优惠贷款,利息原则上不高于央行同期基准利率,期限可达30年。这些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将为交通运输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协同发展、高效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国家旅游局、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加强对《若干意见》宣传落实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近几年来,随着大众旅游热潮的兴起,对交通运输提出了更大要求,在2016年,国家出台了众多有关自驾游、旅游及其交通工具上路的政策,以求在制度上推进结构改革,适应当前大众旅游潮流的供给侧之间的矛盾,相关政策如下:

国家发改委:积极发展房车营地建设《关于印发2016年停车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6年3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印发2016年停车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近两年,我国的露营地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但存在的问题也愈发凸显,如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等,就阻碍了营地的良性发展。《通知》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房车营地建设,鼓励应用集约化立体停车库并同步配建充电桩,为营地基础设施的搭建提供保障。

交通运输部:房车应有专用停车位《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公路服务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6年4月29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公路服务区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通知》明确提出,要科学规划设置长途接驳客运车辆、房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位,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和服务,以便继续加强公共场区秩序管理,为行业提供一个有序的环境。

◆国家旅游局:全国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推进会,2016年全国建设500个营地。

2016年7月5日,国家旅游局在北京延庆区龙湾村召开全国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推进会,就促进我国自驾车房车旅游发展和营地建设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根据国务院部署,国家旅游局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2016年全国建设500个营地,带动投资约350亿元。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已将自驾车营地建设列入2016年度专项督查的范围。

◆国家发改委:推动自驾车、房车旅游《关于推动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重点任务落实的分工方案》(发改规划[2016]1553号)

2016年7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推动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重点任务落实的分工方案》的通知,并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

《分工方案》指出,推动乡村旅游、自驾车、房车旅游、邮轮旅游、工业旅游及配套设施建设,以及集多种服务于一体的城乡社区服务平台、大型服务综合体等平台建设;加快旅游咨询中心和集散中心、自驾车房车营地、旅游厕所、停车场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推动从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到主要景区交通零距离换乘和无缝化衔接,开辟跨区域旅游新路线和大通道。其中,在一方面推动自驾车、房车旅游,另一方面则加快自驾车房车营地的建设,助力产业形成良性的发展循环。

◆交通运输部:增设汽车露营地特色设施《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办公路[2016]93号)

2016年7月22日,交通运输部公路局正式印发了《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要增设观景台、汽车露营地、旅游服务站等特色设施。在拓展公路旅游功能的同时,为公众的消费升级和自驾出行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保障。

◆国家旅游局等十一部委:到2020年建成2000个营地《关于促进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旅发〔2016〕148号)

2016年11月7日,国家旅游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十一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成今年房车露营行业最重磅文件。

《意见》提出,要加强对风景道和网络化服务体系的规划指导,加快营地建设,完善公共服务,逐渐构建和完善自驾车房车旅游服务体系,回应市场需求。《意见》的发布对推动我国自驾车房车旅游产业发展将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主要包括:

一是促进旅游基础设施结构性优化,应对日益壮大的自驾车房车旅游市场需求;

二是促进自驾车房车旅游科学管理、规范运营和服务提升,提高产业综合发展能力;

三是促进传统产品转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力推动旅游业供给侧创新发展;

四是促进自驾车房车旅游全产业链发展,首次提出房车租赁服务;

五是促进露营旅游和旅居生活发展,培育生态文明旅游和健康生活新方式;

六是促进各部门协调一致,形成保障自驾车房车旅游发展的政策合力。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在旅游市场发展的同时,对交通运输业提出了更大的需求,国家不断出台利好政策,相信会带领我国旅游行业走向更辉煌的明天,包括轿车自驾游、房车自驾游在内的新型旅游方式都将获得长足性发展。

转自21世纪房车网